培养要求

培养要求

1.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:

      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,掌握扎实的数学、物理、外语和计算机的基础;能够从事与光源、照明及电气工程相关的系统运行、信息处理、研制开发、经营管理等领域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。
要求学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;具有扎实的数、理、化等自然科学基础和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;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;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。


2. 学位及学分要求:

       本专业学生在学期间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40学分方能毕业。其中综合教育课程48学分,文理基础课程32学分,主修专业课程52学分(含生产实习1学分和毕业论文6学分),任意选修课8学分。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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